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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珍:德国社会医疗保险治理体制机制的经验与启示

2016-03-24

随着中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进,医疗保险制度已经实现了制度的全覆盖且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与此同时,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医保控费不力(药费虚高等等)、总额预付引致医患关系紧张、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提高与筹资模式间冲突等等。引起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就是缺少各个主体之间的协调机制。医疗保险机构、医疗服务机构、医生、患者间的极端冲突事件频频见诸报端。

反观世界上首个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德国,却在过去130多年的改革发展中实现了总体效能高、社会公平性好的良性治理,其医疗卫生总体绩效获得世界卫生组织的好评。德国在医疗保险领域建立了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相结合的治理体系,这对于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协调各方利益,达成改革共识,减少矛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各界就开始关注德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内容及改革动态。近年来,除持续关注德国医疗保险筹资、支付机制外,学者们侧重从组织管理的角度,重点介绍医疗保险制度的框架特征和运行机制。然而,已有研究多集中于微观视角的描述,缺乏在宏观层面上对德国社会医疗保险治理体系的深入研究。

本文将德国社会医疗保险总结为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相结合的治理体系,政府治理的边界只是在一个与时俱进的法制框架下进行政策执行和必要的监管,而保费的收支、医疗服务的供给数量与质量、医疗费用控制的具体事务等则由社会治理机制来完成。社会治理的主体主要是疾病基金协会和医疗服务各主体的协会,不同的利益主体通过平等、公开透明的博弈和协商最终达成政府卫生政策目标。

目前中国医疗保险领域各方利益日益冲突,在政府要求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背景下,学习和借鉴德国的经验具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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