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0
5月8日中午,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教授狄金华访问我院,并在求是楼320报告厅发表了题为《科层授权与地方改革: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邹平改革的社会学分析》的精彩学术演讲。学院行政管理学系副教授马亮主持讲座,学院副院长杨宏山教授、黄燕芬教授、张璋副教授、胡威副教授等近40多名院内外师生参加本次活动。
讲座伊始,马亮副教授介绍了狄金华教授在基层治理方面的研究工作和学术成就,并指出社会学渊源对公共管理研究具有重要启发意义。狄金华教授在本次演讲中围绕“为什么作为代理人的地方政府能够执行制度改革”这一核心命题展开,并以民国时期梁漱溟先生在山东省邹平县的乡村建设运动为例,对此进行了鞭辟入里的社会学分析。
在研究过程中,狄金华教授力图通过借用社会科学的分析框架,理解和把握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在邹平实施的裁局改科、调整行政区划等一系列改革所嵌入的制度结构,以及这种制度结构赋予梁漱溟等人进行制度改革与制度重建的空间大小,以此理解邹平改革的实然状况与演变过程。
狄金华教授将科层授权区分为目标设定权、财政分配与预算控制权、人事决策权等三个方面,并提出三者的匹配是地方政府能够进行制度改革与创新的条件和保障。运用这一理论框架,他分析了1933年前后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在邹平改革中所获得治权的变化。
他发现当1933年邹平被划定为县政建设实验区之后,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才获得了较为完整的治权,进而保障其改革理念能够转化为改革实践。但是,南京国民政府在1930年代所面临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危机,是导致其放权和乡村建设研究院获得的治权由残缺变为完整的结构性背景。通过对邹平改革的梳理,狄金华教授指出科层授权差异对制度改革成效的深远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科层授权框架在解读同一时期或纵向历史脉络中其他体制改革方面的价值。
狄金华教授的精彩分享激发了与会师生的浓厚兴趣,师生们就本研究的理论框架选取、邹平改革的成效与启示、历史文献资料的收集与分析方法等进行了提问,狄金华教授一一作了精彩回答。讲座最后,马亮副教授代表学院向狄金华副教授颁发了求是学术讲座证书。
关于狄金华教授
狄金华博士是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文研院访问教授,入选中组部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主要研究领域是农村社会学、组织社会学等。先后在《社会学研究》、《社会》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3部。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7项,先后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2013)、首届“余天休社会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2012)等奖励。
供稿:储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