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7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年1期
摘要 自1992年以来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可以划分为地方分级管理、半垂直管理和以地方分级为主的混合型管理体制三个阶段,而这三个阶段的演进与我国90年代以来宏观的中央-地方关系的调整与改革密不可分,同时在研究中进一步发现,混合型管理体制依然存在不足,因此需要在食品安全领域引进“监管联邦主义”思维,在加强地方分权和权威的分级管理中加强纵向上的业务监督和财力支持,进一步厘清监管权责、进而形成中央-地方政府的合作监管模式。